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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26年二建工程法规历年高频真题考点
资源介绍
2026年二级建造师《建设工程法规及相关知识》历年高频真题考点汇总.pdf资料特色:
精准聚焦: 瞬间锁定反复出现在历年试卷中的核心考点,明确复习主攻方向,大幅提升时间投入产出比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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预测风向: 基于历史的必然性,科学预测当年最可能出现的考查重点,占得备考先机。
本资料部分内容节选:
考点:需要由有关机关裁决适用的特殊情况
①法律之间对同一事项新的一般规定与旧的特别规定不一致,不能确定如何适用时,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裁决;(制定机关裁决)
②行政法规之间对同一事项新的一般规定与旧的特别规定不一致,不能确定如何适用时,由国务院裁决;(制定机关裁决)
③地方性法规、规章新的一般规定与旧的特别规定不一致时,由制定机关裁决;(制定机关裁决)
④部门规章之间、部门规章与地方政府规章之间对同一事项的规定不一致时,由国务院裁决。(共同上级机关裁决)
⑤地方性法规与部门规章之间对同一事项规定不一致,不能确定如何适用时,由国务院提出意见。国务院认为适用地方性法规的,应当决定在该地方适用地方性法规的规定;认为适用部门规章的,应当提请全国人大常委会裁决;(制衡原则)
⑥根据授权制定的法规与法律规定不一致,不能确定如何适用时,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裁决
考点:物权的设立、变更、转让、消灭
1、不动产登记
1)不动产物权的设立、变更、转让和消灭,经依法登记,发生效力;未经登记,不发生效力,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
2)依法属于国家所有的自然资源,所有权可以不登记
3)当事人之间订立有关设立、变更、转让和消灭不动产物权的合同,除法律另有规定或者当事人另有约定外,自合同成立时生效;未办理物权登记的,不影响合同效力
4)预告登记后,未经预告登记的权利人同意,处分该不动产的,不发生物权效力。预告登记后,债权消灭或者自能够进行不动产登记之日起90日内未申请登记的,预告登记失效。
2、动产交付
1)动产物权的设立和转让,自交付时发生效力,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
2)船舶、航空器、机动车等的物权的设立、变更、转让和消灭,未经登记,不得对抗善意第三人